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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陶頌普。圖片來源《明報》
  中新網5月22日電 據香港《明報》報道,香港前警員於任職期間與妻離婚,卻沒有向警方申報,繼續入住已婚警察宿舍達12年,令港府損失77萬元(港幣,下同)租金收入。事件被揭發後他提早退休並前往內地,至去年返港時被捕。前警員昨承認兩項欺詐罪,辯方指他因欠債及一時糊塗犯案,透露他可一筆過獲62萬元退休金,願意用退休金向警方賠償。
 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,公職人員若作出不當行為,局方將按既定程序採紀律行動,包括扣減部分或全部退休金,惟實際處分須按情況而定。
  案情指出,被告陶頌普(52歲)與妻子於1989年結婚,翌年11月遷往何文田天光道已婚警察宿舍,但後來他們感情生變,於1998年底離婚。惟被告沒向警方申報,繼續居於已婚宿舍。
  租金差額77萬元
  警方於2010年9月接到投訴,指被告離婚多年仍霸占已婚宿舍,調查後發現指控屬實。涉案單位的市值租金,與被告所繳的租金差額約為77萬元。被告其後辭職,同年11月26日遷出宿舍,翌月獲准提早退休。被告其後前往內地,但一直沒有回港,入境處將他列入觀察名單。直至去年5月30日被告返港,即日於紅磡港鐵站被捕。
  遭告發辭職北上 回港被捕
  辯方求情時指出,被告因欠債而犯案,若他如實申報已經離婚,遷出宿舍後將無家可歸。被告現時與母親同住,任職運輸散工,日薪400元,每月約工作10天。辯方續指出,被告退休後本可領取62萬元的一筆過退休金,以及每月1.2萬元長俸,但因本案已暫緩發放,他願意用退休金向警方還款。
  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案情嚴重,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,其間被告準以1000元保釋,以待索閱其背景、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。  (原標題:香港一警員離婚後仍住已婚宿舍12年 被控欺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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