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璇
  近期,《大秦帝國》在央視熱播,引得我又將原著翻出來重讀。掩捲沉思,不禁感慨:沒有大秦一統,則不知後來中華走向,而大秦能夠一統的根本原因則唯有“依法治國”四字。在人治的戰國,變法圖強、走法治道路已成共識,但一牽扯到利益二字,都紛紛敗下陣來,獨秦國一改到底,終滅六國。秦勝,乃法治勝,六國亡,乃人治亡。變法靠人,讀《大秦帝國》,有三個人讓我深深感動。
  一是變法的先驅鬥士商鞅。商鞅對於秦國的意義,就在於他改變了秦國積弱積貧的歷史,用變法之策使秦國走上了富強之路。作為先驅和鬥士,商鞅對於變法路上的艱難困苦,瞭然於胸,卻一往無前、一力擔當。
  商鞅定法度、改吏治、廢井田、開阡陌、除隸籍、獎勵農耕、獎勵軍工等。在法令未頒佈之前,為取信於民“徒木立信”,成就千古佳話。變法之初,太子觸犯法令,他鐵面無私毫不留情,將太子傅秦王的親哥哥公子虔處以劓刑,將太子師公孫賈處以黥刑,這在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王國,無疑是開天闢地之舉,舉國震撼。其法令在秦國曆經六代而不變,實現了統一中國的不朽功勛。
  二是變法的堅強後盾秦孝公。秦孝公是在秦國危難中承繼王位的,即位之初,山東六國會盟欲六國分秦。孝公採用重金賄賂各國權臣等方法,化解了滅國之危,從此,孝公刻“國恥”石,立志富國強兵。太子犯法,商鞅將太子傅師處以刑,但孝公並沒有因此而寬縱太子,而是將太子趕出王宮,以游學士子的名義在民間十多年,勘查民生,體察民情,反省贖罪。孝公的堅定和果決,為商鞅的變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和強有力的後盾。
  秦國沒有商鞅,歷史將予以重寫,而商鞅若沒有秦孝公堅定不移、排除萬難的支持,變法圖強也終將是紙上談兵,甚或會半路夭折。
  三是捨身護法的宣太后。昭王三十年,趙國欲滅中山國,中山國向秦國求援,秦國為確保河東屏障不失,決定北上,奇襲趙國邯鄲迫使趙國回兵。當時以白起為主不主戰,但以魏冉、宣太后為首卻力主出兵,最後在太后堅持下,秦國出兵鐵騎八萬,結果在趙國閼於遭遇名將趙奢,全軍覆滅,歷經了強秦八十餘年聞所未聞的敗績。
  按照秦國的軍法:無端敗軍者斬刑不赦。無端是指廟堂之策無誤而大將戰法有失。而此戰八萬將士全部戰死,不能說是將士之錯,而閼於之慘敗又必須對國人以交代。其時,宣太后毅然站了出來,她說“閼於慘敗,罪在本太后錯斷大勢,……秦法昭昭,不究大敗之罪,不足以養朝野正氣”,於是在宮中自裁,以“自刑謝國”。以一國攝政太后之尊,用自己的鮮血維護了秦國法律的威嚴和神聖。
  “奉法者強,則國強;奉法者弱,則國弱。”兩千年封建社會,在人治與法治的蹺蹺板上搖擺,因而一直沒有跳出“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”的歷史怪圈。其原因就在於,改革必然觸及利益,法治卻必然以平等為前提;隨著朝代腐敗,法治口朝下,權力蛻變成了王公貴族整治小民的利器,天下豈不大亂?改革變法深徹與否的關鍵,某種意義上取決於社會頂層對法令的設計、遵守及尊重。  (原標題:《大秦帝國》三人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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